
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东风路37号,地处“中国专用汽车产业基地”“国家火炬专用车特色产业基地”“中国二手商用车交易基地”及“中国出版物发行产业基地”核心区。学院总规划占地1224亩,概算投资24.5亿元,总建筑面积46万㎡。其中一期工程占地512亩,校舍面积20.7万㎡。拥有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机器人、3D打印、数字印刷等13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49个专业实训室。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7万册、电子书16万册。


学院以智能汽车类专业为重点、以智能制造类专业为支撑、以人工智能类专业为基础,构建了数字商贸类、艺术设计类、数字印刷专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专业体系。现设有智能汽车系、智能制造系、人工智能系、数字商贸系、艺术设计系等5个系,预计开设相关专业30个,形成契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专业布局


学院依托地处“中国专用汽车产业基地”和“中国出版物发行产业基地”的区域优势,遵循“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办学理念,联合中国重汽、上汽集团、比亚迪集团、宁德时代、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远海外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金榜苑教育出版集团等数十家汽车行业、教育出版行业的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合作,实行工学交替,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济宁市打造国内一流的汽车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提供人才支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
3.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践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育人理念。
4.学历、学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薪资福利待遇
1.学院按照应聘人员学历、资历和受聘的职务或职称情况,按照《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薪酬方案》核定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2.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按学院规定提供教职工单身宿舍。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院福利。
报名时间及流程
招聘报名时间
1.报名邮箱:qcxyrsc123@163.com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指定邮箱报名,报名时请填写《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报名申请表》(见附件)Word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请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职称)-所学专业-手机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格式及要求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面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一周内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形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网上初审和考试后资格复审。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统一进行登记和筛选。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三)试讲、面试与实操
1.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后2周内安排考试。
2.考试方式
人力资源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指定专家组进行应聘人员的试讲、面试和实操选拔工作。
①试讲
试讲要求不低于15分钟,包括个人试讲和专家提问2个环节。试讲课程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题目自定,采用板书的形式并准备手写教案一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②面试
面试组现场提问,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成绩采用百分制。
③实操
实操环节旨在重点考察应聘者在其专业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技术技能水平、工艺规范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评估其能否胜任“实训”教学指导工作。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负责通知通过试讲、面试与实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与初审信息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处将组织专人进行核验,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聘用程序,凡发现材料不实、不符或逾期未提交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和要求。
(六)聘用
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学院和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附件
①2026年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②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报名申请表

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537-8951336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地址:济宁市梁山县经济开发区东风路37号
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